首先得说,试用期不达标被开除的话是不用付钱给你的经济补偿金的哦。
你想想看,员工在试用期间被发现实在没法胜任这份工作,那公司就有权把你们之间的合约解除了嘛,这也是合情合理合法的事情,所以不应该有什么经济上的赔偿哦。
接下来说说第二个问题,也就是如果公司因为你试用期表现不佳而要和你解除合约,他们必须满足以下两个条件才行:首先,这个决定必须是在试用期内做出的;试用期结束后,不管你有没有办好正式入职手续,也不管你到底符不符合公司的招聘标准,公司都不能再以此为理由来和你解除合约了。
然后我们再来聊聊第三点,也就是公司要想以试用期不达标为由和你解除合约,他们必须要有确凿的证据来证明你确实不符合他们的招聘标准。
也就是说,公司在招聘员工时,对于每个职位都会有明确的知识文化、技术水平、身体状况以及思想品质等方面的要求,并且会定期或不定期地对这些要求进行考核和评估,同时还会留下客观的记录。
只有这样,当公司想要以试用期不达标为由和你解除合约时,才能拿出有力的证据来支持自己的决定。
最后,我要说的是,如果你觉得自己还是能胜任这份工作,希望能够继续履行合约,那么公司就必须按照规定继续履行合约。
但是,如果你不想再继续干下去,或者这份合约已经无法再继续履行,那么公司就应该按照规定,向你支付相当于经济补偿金两倍的赔偿金,也就是你在这家公司工作的时间乘以每年两个月的工资作为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