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生在就业过程中,签订三方协议是重要一步,但随后还需与用人单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来保障自己的劳动者权益。
一份合法的劳动合同中有哪些条款是必须具备的呢?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此外,还要关注各种时间条款,避免掉入合同“陷阱”:
提醒:劳动合同应自用工之日起1个月内签订;试用期期限不能随意约定,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连续工作满10年需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劳动者可提前30天书面通知可解除合同,而试用期内提前3天通知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