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班津贴是用人单位给本企业员工设定的一项福利制度。法律对加班津贴并没有强制要求,用人单位可以根据企业经营特点及需要决定是否设定和执行加班津贴制度。加班工资与其不同,是法律给用人单位设定的一项法定义务,劳动者超时工作,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实际发生的加班时间不同(如平时加班、周末加班、法定休假日加班),按照相应的比例计发加班工资。
由此可见,用人单位支付了加班津贴,不必然免除支付加班工资的法定义务。但是在用工实践中,很多用人单位设定加班津贴的目的是对超时工作的员工进行补偿,与法律对加班工资规定的立法目的相同,基于公平原则,加班津贴可以部分抵消加班工资。但加班津贴应当实行“多不退少要补”的原则,当实际应得加班工资高于加班津贴时,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实际加班工资金额支付;当实际加班工资低于加班津贴标准时,用人单位可以按照企业内部规定的加班津贴标准支付。
提醒用人单位,加班工资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容易出现争议的问题,用人单位通过内部规章制度对加班工资或加班津贴所规定的计发标准高于法定标准时,此项制度方为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