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国的“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如果员工是有违纪行为的,违纪有轻重缓急之分,只有劳动者存在严重的违反公司纪律2或者是社会法制纪律的情形下,用人单位辞退员工时才无需对其进行经济补偿,员工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劳动者同时和其它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是趁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变更劳动合同的以及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基于上述的这些情况,用人单位辞退员工需要证明员工的违纪行为确实严重违反了用人制度,或使公司遭受了重大损失等等。比如公司应在公式过规章制度、证明规章制度曾被劳动者双方认可的前提下,提供员工丢失文件、未按照事先约定义务完成工作等行为的证据,并计算损失的金额。
由于用人单位规模的不同,如果企业没有规定重大损失的范围,那么,将会由司法机构来对其进行裁定,而当用人单位证明员工严重失职,且为公司造成严重损失后,员工如果认为举证不合理,可以通过申请仲裁的方式对用人单位举证的损失范围进行合理界定。
反之,如果用人单位辞退的违纪员工不存在严重失职,没有为公司带来重大损失,也没有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的任何一个情形,用人单位在辞退普通违纪员工的时候,就需要按照相关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