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 衡阳人才网 !人气最火爆的衡阳人才网站,求职招聘热线 0734-8213466

衡阳人才网

衡阳人才网
衡阳站
人气火爆的衡阳人才网站
官网电话:0734-8213466
 热门搜索: 文员  司机  会计  跟单  普工  销售  外贸  助理 
您当前的位置:衡阳人才网 > 资讯 > 政策法规 >试用期还有一些需要注意的细节

试用期还有一些需要注意的细节

    1、试用期约定期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

    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

    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所以HR们赶紧依上述法律对照一下自己单位有没有违法约定试用期的情况吧!

    2、违法约定试用期如何赔付

    如果违法约定的试用期已履行,用人单位应以劳动者正式满月工资为标准,按照已履行的超过法定试用期天数,对员工进行赔付;

    举个例子

    以上述张某为例,张某3月4日入职,6月16日离职,已工作3个月零12天,超过法定试用期1个月零12天,转正工资为10000元,甲公司应向张某赔付:

    10000×1+(10000÷21.75×12)

    另外,违法约定的试用期,只有已经实际履行公司才支付赔偿金,尚未履行的期间,不需要支付赔偿金。

    3、其他注意事项

    1.不可重复约定试用期。即在法定或已约定试用期结束后,不可与劳动者再次约定试用期或延长试用期;

    2.签订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期限不满三个月的劳动合同,不能约定试用期。

    3.非全日制用工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免责声明: 本网部分文章和信息来源于互联网,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和学习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立即联系管理员我们会予以更改或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对使用本网站信息和服务所引起的后果,本网站不作任何承诺
微信公众号
打开微信 "扫一扫"
每天多点职场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