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简述
工伤劳动能力鉴定
服务对象
企业、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的工伤职工。
办理条件
工伤职工已办理工伤认定且伤情相对稳定或停工留薪期满后。
办理材料
1.按要求填写的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原件;
2.工伤职工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工伤认定决定书》原件及复印件;
4.工伤诊治完整连续的原始病历、炫片、CT片检査报告单、医学诊断证明、出院小结或记录等原件及复印件;
办理渠道
现场办理
法定办理时限
受理申请后,60日内,必要时可延长30日
承诺办理时限
受理申请后,60日内,必要时可延长30日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8:30-12:00;13:00-16:30(法定节假日除外)
收费标准
不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