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阵子,《民法典》正式发文。
这次《民法典》最受关注的莫过于「离婚冷静期」的通过。
白岩松老师在他的《新闻1+1》里,这样表述:2019年,中国结婚登记950万对,离婚登记415万对。设计这样一个冷静期,不是说要限制离婚自由,是减少冲动、轻率的离婚。冷静一个月,真想离婚不差这一个月,冲动的再回到家庭轨道。这一个月,不是对婚姻自由的破坏,是怕过于自由的草率。
嗯,听起来是挺有道理的。
但本人建议大家从现在开始进入「结婚冷静期」,毕竟你不结婚,屁事没有。
这事儿后来我仔细想想,其实和离职的本质,也是一样一样的。
一、反对“离婚冷静期”,除了离婚已经够繁琐,不要再来用冷静为难。更重要的是,婚姻自由就该包含结婚自由和离婚自由,我们应该尊重每个个体。
离职也是一样,离职和入职都是自由的,我们只要保证在入职前,大家坦诚布公,在离职前,大家负责认真就行。
谁都不要节外生枝,互相为难。
二、设离婚冷静期,是怕你一时冲动。
这其实是一种爹疼娘保护背后的逻辑,是没把你当成年人。
不告诉你很多事,是怕你接受不了世界的复杂。这种保护,没有必要,人都是在社会毒打中成长起来的。
三、真要离的,再冷静也挡不住。
真的要走,给什么条件也留不住。
尤其是这个年代,大家谁不是家里的小公主小王子,凭什么迁就你?
而当这种境遇,真正降临在你身上时,30天的冷静期,其实只是点醒了你一件事:“知道你恶心,不知道你原来这么恶心”。
四、离职要干脆、入职要谨慎。
现实中总有这么些被恋爱或者婚姻折磨得半死不活,还苦苦不肯撒手的痴男怨女,耽误了别人,还祸害了自己。
职场中也有这样的人,冲动入职,然后和公司展开了一场虐恋,互相伤害,互相埋坑,死活就是不走。
还有一大堆层出不穷的我看着都嫌烦的青春损失费,耽误费等等计算,赔个N+1都觉得自己吃亏,还要顺带走公司的客户,离职时还要顺带来个挑拨离间。
简简单单离个职,非要搞出一出大戏来。
五、当你想分手、离婚、离职前,对方说了一堆骚包情话和「下次一定」的承诺,你应该相信吗?
信了你就鲨壁了。
在这个时代,承诺这东西,不如欠条管用,起码欠条法院还会受理。
有本事就拿出实际行动,如果真的拿出实际行动,也不至于现在这个场面。
六不管是感情,还是工作,当你处于损耗状态,如果离开成本低,请抓紧止损,这世界上好男人、好女人、好工作多得是。
如果处于损耗状态,而分手成本过高,那就需要想清楚,要么忍要么滚,两者选一样,要快准狠,生死各安天命,不要试探,要么不提,要么开弓没有回头箭。
吊着不离开互相耽误,虽然表面看起来可能会有收益,但容易被雷劈,建议自重。
七、离婚就是离职,不要轻易的把离婚两个字挂在嘴边,想走就立刻走,都是成年人了,不要只想白嫖不想负责的心态。
说分就分,既是尊重自己也是尊重别人。
八、离职时落的泪,就是你入职时脑子进的水。
入职不是看前台美丑,也不是看离家远近,更不是看你的领导是否是处女座。而是要选择一个符合你自己的目标,适合的平台。
因为你的能力与天赋能决定你能达到的上限,但你所处的平台(家庭)决定了你起步的下限。
爱情和工作是一个道理。
最后,希望你爱情婚姻和工作,都不需要考虑分开的那一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