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担保贷款包括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和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
申请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支持的个人或小微企业,应向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请资格审核。
通过资格审核的个人或小微企业,应当向当地创业担保贷款担保基金运营管理机构或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提交担保申请,向经办银行提交贷款申请。
符合相关担保和贷款条件的,与经办银行签订创业担保贷款合同,由经办银行按季度或月度向地市级财政部门申请贴息资金。
在实践中,很多地方积极运用信息化方式,通过线上“大数据核验”大幅压减线下提交材料,有效提高经办效率。
由于各地工作实际、担保机构和经办银行不尽相同,办理方式和提交材料也有不同,申请创业担保贷款的详细材料和经办流程,可咨询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根据现行政策,借款人需与经办银行签订借款协议,还款方式由借款人和经办商业银行协议商定。
实践中,付息方式多为按月、按季,偿还本金方式多为按年或期末一次性偿还。具体偿还方式,请咨询当地人社部门及经办银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