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倘若员工在试用期间遭解聘,且根据法律规定理应获得相应的补偿金时,用人单位应当给予其半个月左右的薪资作为补充。
2、须知试用期的最长周期不得超出六个月之限,若该员工在所服务的本单位任职期间不足六个月,那么用人单位将向其支付半个月的薪资作为补偿。
3、关于经济补偿方面,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实际工作年限计算,每满一年即需向劳动者支付一个月的工资作为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