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试用期期间,若用人单位滥用其权力无缘无故地解雇员工,则该员工或许有权要求得到相应的赔偿。
赔偿的具体数额主要取决于以下两种情况。
首先,如果用人单位能够提供充分的证据来证明员工并不符合其所设定的录用条件,并据此进行开除的话,在此种情况之下,一般的来说,员工将不享有任何补偿的权利。
相反地,如果用人单位无法提供足够的证据来证明员工不符合录用条件,或者存在诸如非法解雇、解雇程序不合规等不当行为时,那么员工便有权向用人单位索取经济赔偿,赔偿的标准为半个月的薪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1、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2、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3、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4、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5、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6、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