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年金指企业及其职工在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自主建立的补充养老保险制度。企业年金基金由下列各项组成:
1、企业缴费
2、职工个人缴费
3、企业年金基金投资运营收益
企业缴费每年不超过本企业职工工资总额的8%,企业和职工个人缴费合计不超过本企业职工工资总额的12%,具体所需费用,由企业和职工一方协商确定。职工个人缴费由企业从职工个人工资中代扣代缴。
企业年金允许参保人员在退休时选择一次性领取。《企业年金办法》规定,职工在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或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时,可以从本人企业年金个人账户中按月、分次或者一次性领取企业年金,也可以将本人企业年金个人账户资金全部或者部分购买商业养老保险产品,依据保险合同领取待遇并享受相应的继承权。
出国(境)定居人员的企业年金个人账户资金,可以根据本人要求一次性支付给本人。
职工变动工作单位后,新就业单位建立企业年金的,原企业年金个人账户权益应当随同转入新就业单位的企业年金账户。待职工达到企业年金领取条件时,从转入后的企业年金账户领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