倘若身患疾病导致无法有效履行职责而遭解雇者,仍可获得相应补偿。
尤其值得关注的是,若员工受疾病困扰尚处医疗期内,企业单方面解雇则需付出双倍经济补偿作为赔偿。
若员工已度过医疗期,企业以其无法胜任本职工作为由进行解雇,仅需支付解除劳动关系所需的经济补偿即可。
《劳动合同法》第47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
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