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职工因病或非因工负伤连续休假在6个月以内,企业应按以下标准支付病假工资:
1、连续工龄不满2年的,按本人工资的60%计发;
2、连续工龄满2年不满4年的,按本人工资的70%计发;
3、连续工龄满4年不满6年的,按本人工资的80%计发;
4、连续工龄满6年不满8年的,按本人工资的90%计发;
5、连续工龄满8年及以上的,按本人工资的100%计发。
职工因病或非因工负伤连续休假超过6个月的,企业应支付的病假工资(疾病救济费)标准为:
1、连续工龄不满1年的,按本人工资的40%计发;
2、连续工龄满1年不满3年的,按本人工资的50%计发;
3、连续工龄满3年及以上的,按本人工资的60%计发。
综上,连续工龄满3年,病假工资按本人工资的70%计发。此处的“本人工资”为“假期工资计算基数”,即劳动者所在岗位相对应的正常出勤月工资,不包括年终奖,上下班交通补贴、工作餐补贴、住房补贴,中夜班津贴、夏季高温津贴、加班工资等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计算公式:病假工资=病假工资计算基数÷21.75×病假工资计发系数×天数
也就是说,病假一天的病假工资=7000÷21.75×70%×1~225.29元
注意:
1、假期工资基数均不得低于本市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2、企业支付职工疾病休假期间的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不得低于当年本市企业职工月最低工资标}准的80%。
3、企业职工疾病休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最低标准不包括应由职工个人缴交的养老、医疗、失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