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温补贴的标准是根据法律规定以及各个地方的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等部门的下发的政策确定的。高温补贴不是由政府哪个部门发放的,而是由用人单位发放的。
用人单位每年6月至9月安排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露天工作,按每人每月不低于60元的标准发放津贴;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室内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按每人每月不低于45元的标准发放。
能够领取高温津贴者必须是在高温下工作的岗位职工,包括建筑工人、无空调的公交车司机、露天环卫工人等。室外露天作业人员高温津贴每人每月不低于60元;在33℃(含33℃)以上室内工作场所作业的人员,每人每月不低于45元。
一般情况下,有高温津贴的一共有4个月,高温补贴是由用人单位支付的,按照劳动者的工作环境,公司所在地的经济水平,来计算高温补贴的标准。在高温环境下工作的建筑工人,露天的环卫工人,每人每个月所获得的高温补贴不能低于六十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