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税专项附加扣除(全称: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是指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赡养老人、以及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等七项专项附加扣除,是落实新修订的个人所得税法的配套措施之一。
2018年12月,国务院印发《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规定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6项专项附加扣除,办法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2022年3月,《国务院关于设立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的通知》印发,新增了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政策自2022年1月1日起实施。
2023年8月,国务院印发《关于提高个人所得税有关专项附加扣除标准的通知》,决定提高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子女教育、赡养老人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标准,调整后的扣除标准自2023年1月1日起实施。
个税专项附加扣除的模式在全球多个国家税制中被采用,可扣除范围一般包括赡养费、抚养费、子女教育费用、医疗费用、房屋贷款利息和捐赠等,多体现利于民生的原则。中国个税专项附加扣除制度的实施也使得个税改革在社会上得到了普遍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