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下班路上受伤就一定算工伤?
不一定,要根据实际情况而定。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款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可以被认定为工伤。
也就是说,上下班路上受伤认定为工伤需要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反之则无法被认定为工伤。
1、需要在合理时间、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2、伤害是由“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所造成;
3、事故必须是“非本人主要责任”(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应以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相关法律文书为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