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订了劳动合同,你需要留份吗?
需要!
《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规定,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提供的劳动合同文本未载明本法规定的劳动合同必备条款或者用人单位未将劳动合同文本交付劳动者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因此,签订劳动合同后,请记得留存一份哦!它是证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重要材料。发生劳动纠纷时,可以此为凭据,向当地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投诉,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签订劳动合同请记牢:劳动合同签两份,员工单位各一份,未给员工令改正,损害赔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