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终奖不是必须发放的,具体规定如下:
1、用人单位不是必须要给员工发年终奖,法律在这方面没有进行强制性的规定;法律并没有规定年终奖,但规定了企业可以根据自身的生产经营特点和经济效益来依法自主地确定其工资分配方式和工资水平。因此年终奖一般也可由企业依法规定在其规章制度中;
2、但是在双方之间有约定的情况下,对单位就有一定的约束力,此时必须要发年终奖给员工,否则单位的行为就会构成违约,需要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
3、年终奖金是员工的一种特殊奖励,是否发放及发放标准一定程度上属于用人单位自主经营权的范畴,发放年终奖并非用人单位必须承担的强制性义务,一般来说,在以下情形中,员工有权要求单位发放奖金:
(1)符合用人单位规章制度规定的年终奖发放条件;
(2)劳动合同中明确约定了年终奖金的数额或计算方法的;
(3)用人单位已经对员工作出向其发放年终奖的承诺或决定的。
法律依据:《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第四条
工资总额由下列六个部分组成:
(1)计时工资;
(2)计件工资;
(3)奖金;
(4)津贴和补贴;
(5)加班加点工资;
(6)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