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8月,北京某石板厂工人张某擅自用机器切割石板,结果右手被机器轧伤,住院4个月,花去医药费1万元。
事故发生后,厂方认为张某受伤是他自己违反操作规程所致,不同意为他申报工伤保险。
张某来到司法所咨询,司法所工作人员解释,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虽然张某违规操作引起事故,但还是应当认定为工伤。
2.工伤保险制度的“三位一体”是怎么一回事
工伤保险实行预防、补偿、康复“三位一体”是各国通行的做法。我们国家也是如此。通俗地讲,“工伤预防”就是在工伤还没发生之前,国家颁布法律、法规,制定政策,利用先进技术和管理去改善劳动者的劳动环境,防止或减少职业病和工伤事故的发生。“工伤保险”就是劳动者一旦发生职业病和工伤事故时,便给予其物质上的补偿,帮助其治疗与康复。“工伤康复”是为了补偿、提高、恢复劳动者已丧失或削弱的能力,增强其能力,促使其适应社会生活而采取的一系列康复活动。
3.参加工伤保险,个人要缴费吗
在社会保险的五大险种中,工伤保险是我们农民工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国家特别强调,维护农民工权益。要把优先解决工伤保险作为重要而急迫的任务。
特别提示
工伤保险费用全部由用人单位负担,职工本人不负担工伤保险费,这是工伤保险与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其他社会保险项目的重要区别。
这是因为在生产中劳动者创造社会财富的同时,还要面临着职业伤害带来的人身风险,也许会付出鲜血和生命的代价。所以,用人单位理应负担保险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