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国税务报》上的一篇文章引起广泛关注:随州市税务局将企业所得税工资薪金扣除与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收入差额预警指标纳入风险防控指标体系……
最近,《中国税务报》上有这样一篇文章:
随州市税务局对企业的工资薪金税前扣除金额与个税申报金额进行了比对,开展“‘两税’工资薪金差异”风险比对行动,对企业的“两税”工资薪金实行联动管理。具体查处了以下违法行为:
企业将未兑现的奖金转入往来账,提前税前扣除。“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工资薪金为18569万元,而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仅17756万元,‘两税’工资薪金相差813万元。。经查,是该公司将已计提而未实际支付的工资薪金放在其他应付款科目中,在企业所得税前进行了扣除,而个人所得税按实际支付的金额扣缴税款,导致“两税”工资薪金差异。
最终该公司补缴企业所得税655万元。
某生猪养殖公司享受免征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政策,税务人员比对该公司“两税”工资薪金申报数据,发现其2021年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工资薪金金额为2330.61万元,但2021年扣缴申报的个人收入仅为476.37万元。查看“其他应收款”科目,发现企业股东都从企业借用了大量资金但长期未归还。
最终该公司依法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补扣个人所得税77.75万元。
某上市公司的子公司2021年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工资薪金金额为5464.16万元,其2021年扣缴申报的个人收入金额仅为3071.35万元。通过核实,发现该企业通过“工资薪金支出—股权激励”项目,在企业所得税税前列支了以母公司股权激励本单位高管的费用。
最终该公司补缴税款130余万元。
文章最后也提到,随州市税务局也将企业所得税工资薪金扣除与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收入差额预警指标纳入风险防控指标体系。
众所周知,工资一直是税局监管的重点对象。但是我们财务人员对工资的风险却知之甚少,究竟该怎么防范风险、规避风险呢?下边小编就跟大家好好说一说。
1、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工资薪金
企业所得税税年度纳税申报表中《职工薪酬支出及纳税调整明细表》
2、个人所得税的工资薪金所得
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表中的全年累计收入额
1、正常的、合理的原因
(1)计提了年终奖
企业当年预提的年终奖在次年5月31日之前发放的,可以在当年税前扣除,但个税是实际发放时(次年)才扣缴,形成了差异。
(2)拖延了员工的工资
企业账面上计提了员工的工资,但拖延至次年5月31日之前发放,个税在次年实际发放时才扣缴,形成了差异。
2、不合理的原因
(1)多列工资薪金支出
比如,企业伪造了工资发放明细表虚列成本以及工资薪金的核算范围不正确等
(2)少申报工资薪金收入
主要有以下情形:
(1)员工发放了工资,但未申报个税,或者按照较低的收入申报个税
(2)企业多数员工的工资薪金收入常年处于5000元以下,其他收入通过报销形式发放
(3)部分员工现金发放工资,不申报个税
(4)年收入未超过6万的员工,认为可以不申报个税
1、审核工资凭证
包括企业人员的花名册、考勤表、工资条、工资明细账等,还会审核发放工资与银行代发工资的数据是否一致。
2、检查企业职工人数、薪酬标准
包括分析企业记账凭证和原始凭证,再看一下企业职工人数和薪资标准,与企业目前的生产经营情况是否相符。
3、审查账实差异
重点审查分析企业的“应付职工薪酬”科目,与实际发放的工资总额是否一致,再核对一下津贴、补助以及奖金的发放情况是否正常。
4、结合第三方信息系统分析企业数据
这个第三方信息系统,主要可以利用金税四期系统,和社保系统。从中可以核查出企业交社保人员与工资表内人员是否一致,并进一步检查企业缴纳个税和收入的情况。
企业在做账时,不要以为工资发完、做完账就万事大吉,一定要重点检查是否在上述的4大情况中存在异常。
为啥税务局一查工资就会有问题?请对照自查一下,企业是否存在以下25个风险点。
1、虚列人员
2、工资发放不符合规定
3、重复扣减专项附加扣除
4、故意或非主观计算有误
5、随意变更适用税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