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年金是一种补充性养老金制度,是指企业及其职工在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自主建立的补充养老保险制度。在实行现代社会保险制度的国家中,企业年金已经成为一种较为普遍实行的企业补充养老金计划,又称为"企业退休金计划"或"职业养老金计划"。
《企业年金办法》规定,职工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或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时,可以从本人企业年金个人账户中按月、分次或者一次性领取企业年金,也可以将本人企业年金个人账户资金全部或者部分购买商业养老保险产品,依据保险合同领取待遇并享受相应的继承权。
出国(境)定居人员的企业年金个人账户资金,可以根据本人要求一次性支付本人。职工或者退休人员死亡后,其企业年金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
企业年金的领取方式有哪些?
与职业年金办法基本一致并保持适当灵活性,是企业年金待遇领取方式的特点。
一、倡导按月领取。有利于发挥企业年金长期养老保险的作用。
二、允许分次领取。有利于退休人员根据本人企业年金个人账户资金额,结合企业年金个人所得税政策和自己的需要,选择合适的领取次数。
三、保留了一次性领取方式。更加人性化,给予退休人员更多选择。
四、可以购买商业养老保险产品。进一步丰富补充养老保险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