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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场新人必须要知道的劳动合同条款

  1、劳动合同应具备哪些条款?

  《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规定,劳动合同应当明确用人单位及劳动者的名称、地址等相关信息,并约定合同期限及工作时间及地点,同时还应明确劳动报酬、假期、保险等事项。

  2、劳动合同期限有哪些?

  劳动合同按期限共分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以及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这三种期限方式。

  3、什么情况下劳动合同无效或部分无效?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规定,以欺诈、胁迫等手段,在违背劳动者意愿的情况下签订或变更的劳动合同,以及违反法律法规,侵犯劳动者合法权利的合同无效或部分无效。

  4、试用期可以不签劳动合同吗?

  《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建立了劳动关系,就必须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5、劳动者个人需不需要留存合同?

  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书面协议,用人单位应当将订立的劳动合同文本交付劳动者一份留存。

  6、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怎么算?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1年支付1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6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7、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期满员工不续订,单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吗?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4条、第46条规定,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因劳动合同期满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8、劳动合同期满终止,用人单位何时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50条第二款规定,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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