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避借款风险的最行之有效的办法就是:尽量不要向同事借款!就像之前在案例里提到的,经济独立的成年人要有合理规划储蓄的意识和能力。万万不可平时大把花钱,到了急用的时候却要让同事施以援手,最后还或有意或无意地拖欠还款。一旦养成类似的恶习,被同事列为“公敌”是迟早的事儿。
对于借款人提出的借款要求,出借人务必要问明对方的借款用途,决定当借不当借。比如,如果明知借款人是为了赌博、走私等非法活动却仍向其借款的,属于违法借贷。就算双方有借款协议,该借贷关系仍不受法律保护,甚至在发生违法活动后可能追究出借人的责任。
俗话说“亲兄弟,明算账”、“借钱容易还钱难”,一旦涉及大额款项,就算出借人与借款人的关系再好,也建议双方履行基本手续——立借据。规范的借据一般应详细载明双方的姓名、借款金额、期限、利息(如有必要)等基本条款,并当场由本人签字,最好让第三方一同签字作为见证人。如果是订立很正式的借款合同的话,必须要有对方收到你钱的证据,包括收条、银行转账单等。要保存好证据,最好能记得见证人。
如果借款人的偿还能力或信用有疑问,但这笔款项又非借不可,就需要用借款人的财产作抵押,如房产、有价证券、车辆等。如果抵押物是不动产,例如房屋,你必须到房产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手续,否则没有对外公示的效力。另外部分动产,比如车辆,也要到车管所办理抵押登记手续。或者请第三人作保证,保证人最好是连带保证责任。
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利息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但万一涉及到利息,借款双方需要遵循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利率,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4倍,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另有规定,出借人将利息计入本金计复利的,不予保护。
解决借款问题要诉诸法律,是谁都不愿意看到的,但为防万一,我们还是得学习下法律。我国《民法通则》规定诉讼时效期为两年,即如果借款期限届满,债务人不履行债务,而债权人在两年内从未主张过债权,则该债权将不再受法律强制保护。因此,一旦债务到期,债权人应及时追索,要求还债,或者重新开具借据,签订还款计划等,以中断时效。中断后的时效,从中断事由发生之日起算,仍为两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