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年金是指机关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在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建立的补充养老保险制度。
职业年金基金由下列各项组成:
(一)单位缴费;
(二)个人缴费;
(三)职业年金基金投资运营收益;
(四)国家规定的其他收入。
职业年金和企业年金同属于补充养老保险制度,均需单位和职工个人共同缴费,均采用个人账户积累制,其基金均实行市场化投资运营。主要不同为:
职业年金
主要适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及其编制内工作人员
企业年金
主要适用于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各类用人单位及其职工
职业年金基金采用省级集中委托投资运营的方式管理,统一程度较高。
企业年金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一方通过集体协商确定,而后制定企业年金方案,根据实际情况建立企业年金单一计划或者加入一个企业年金集合计划,具有一定灵活性。
职业年金不允许参保人员在退休时一次性领取。
工作人员在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条件并依法办理退休手续后,由本人选择按月领取职业年金待遇的方式。
可一次性用于购买商业养老保险产品,依据保险契约领取待遇并享受相应的继承权;
可选择按照本人退休时对应的计发月数计发职业年金待遇标准,发完为止,同时职业年金个人账户余额享有继承权。
本人选择任一领取方式后不再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