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社保卡遗失后怎么补办社保卡
1、第一步:预挂失。可以持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到社保卡服务网点(设在街道社保所)进行书面预挂失。挂失后,社保卡将停止结算功能。如果急于看病就医,可到任意一个社保卡服务网点办理撤销挂失手续。
2、第二步:补新卡。预挂失后可办理正式挂失与补新卡手续(正式挂失后不能撤销)。补卡时可委托他人办理,办理时需要出示委托人、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在填写《申请单》后,由社保卡服务网点工作人员办理。
此时,工作人员会开具一张《领卡证明》。如果在补卡期间生病,则可拿着《领卡证明》到定点医院就医,并保留处方明细、收费单据,按手工流程报销。
3、第三步:领新卡。在办理完补新卡手续15个工作日后,补卡人可持本人身份证和《领卡证明》,到社保卡服务网点领取新卡。
持卡人遗失卡后,应及时拨打合作银行的服务热线进行电话挂失,并在银行规定的时间内到就近的银行网点办理书面挂失手续。书面挂失可由持卡人凭本人身份证件办理,也可以委托他人办理,代理时需向服务银行提供代理人及被代理人的身份证件进行办理。
只要挂失后还没有补办新的社保卡,找回原卡后即可办理解挂手续。解挂需本人办理。其次,卡挂失后可立即申请补办新的社保卡。
对于社会保障卡遗失或者毁损的,可以凭相关身份证明,到参保地社保所补办社会保障卡,并按规定缴纳制卡费用(目前的制卡费用标准为每张25元),补卡后还须到制卡银行营业网点激活补办卡的银行储蓄功能。
4、法律依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障卡”管理办法的通知》
第十六条经批准发行社会保障卡的省级、地市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应制定明确的社会保障卡应用管理规程,并通过在服务场所明示、政府网站公示等方式向社会发布。社会保障卡应用管理规程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社会保障卡的功能、用途;
(二)社会保障卡的发行对象、申领条件、申领手续;
(三)社会保障卡的使用范围(包括使用方面的限制)、使用期限及使用方法;
(四)社会保障卡损坏、遗失后的挂失、补发程序;
(五)发卡机构、持卡人及其他有关当事人的权利、义务等。
二、补办社保卡的材料
1、社会保障卡如丢失、被盗或损坏,应凭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到就近各社保经办机构办理挂失、更换;
2、原医保IC卡换制社会保障卡,还需提供一寸彩照一张(以第二代身份证照片为标准);
3、如委托他人办理,应携带委托人及代理人的身份证(或户口簿);
4、因社会保障卡丢失或损坏期间发生的费用,经审核,予以报销一次且为挂失更换前最近一次发生的医疗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