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UA(Pick-upArtist),意思是搭讪艺术家,后被引申为一种包含控制、操纵、凌虐他人精神的情感骗术。施压者打着“为你好”的幌子,通过“打压—赞赏—打压”的形式,使他人自尊受损、自我判断和自我认知出现偏差,从而达到精神控制他人的目的。被PUA者往往容易情绪低落、自卑、自我怀疑,甚至走向自我毁灭。
事实上,职场是PUA易发的场所。某招聘网站曾发布报告显示,63.65%的受访白领表示自己经历过职场PUA。职场中上下级之间职级不对等,初入职场或者经验较少者较容易处于天然的心理弱势,由此也给职场PUA带来了空间,人身攻击、美化压榨等都是常见套路。
首先需要明确的是,无论身体还是尊严,都属于人格权范畴,是每个人最重要的权利之一。个体人格独立、平等,不因职级等而有所损益,没有任何人有资格凌驾于他人的人格之上,这是普遍共识,也受到法律明确保护。
2020年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人格权独立成编,凸显了维护人的尊严的重要性。而职场关系,作为一种平等的契约关系,劳资双方的合法权益同样受到法律保护。因此,遭遇职场PUA,法律是维权的有力武器。
客观而言,职场中意见观点相左、价值取向有异是常有的事情,但尊重他人人格是基本职业伦理。无论意见的表达还是情绪的宣泄,自有合理合法的方式,绝不应诉诸充斥恶意和负面评价的语言暴力,更不应建立在贬损他人人格的基础上。从效果来看,职场PUA不仅不利于职工身心健康,也不是管理的良方,无助于形成健康的工作氛围,也难以激发员工的工作热情和潜力。
当然,维护自身权益并非在鼓励职场对立,抵制PUA不意味着一概否定具有建设性的批评,要警惕将所有批评都归结为职场PUA的做法。不过,这也带出另一个关键问题:如何区分建设性批评与职场PUA。正是因为缺乏明晰的界限,导致了对职场PUA尤其是精神控制识别难、取证难、法律介入难。对此,是有理有据还是言之恶意,是工作探讨还是情绪发泄甚至上升到了精神控制、人格打压,或许可以作为判断依据之一。
更重要的是,坚持自我定义、强化自我认知,才能避免成为职场PUA的受害者。不过,治本之策还在于,健康职场文化的培育。这离不开职工权益保护相关法规制度的完善,离不开人人平等、互相尊重氛围的形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