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终奖属于员工劳动报酬的一部分,但其在工资各类别中是否属于必须发放的项目,国家法律法规没有明确规定。一般来说,年终奖是否发放、发多少,与单位经营状况及员工表现密切相关,属于单位的自主权利。
但是,如果劳动合同中有明确约定,或单位规章制度中有明确规定,那么按照同工同酬原则,劳动者就有权按照约定或规定享受年终奖。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0条规定,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用人单位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因此,如果用人单位规章制度规定,劳动者年终考核不合格将被认定为不能胜任工作,且据此解除劳动合同,就必须满足三个前提:劳动者被证明不能胜任工作;要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劳动者仍然不能胜任工作。
利用周末或下班时间排练公司的年会节目,算不算加班?这要视情况而定。如果劳动者排练年会节目是自发的,企业并没有强制要求,那么劳动者要求加班费则无依据。如果职工参加公司组织的年会活动,是为了服从单位的安排,且年会内容与工作有关,一般可以看作是工作的一种延续,可以主张加班费。
每年春节前后,都是职场人跳槽的高峰期。离职后如果很快找到了工作,且新工作还是在当地,只要跟单位做好沟通,把社保衔接上即可;如果是跨省市换工作,那就需要办理社保迁移,办理流程和要求每个地区略有不同,最好咨询下当地人社部门再办理。
如果离职了暂时没有再就业,可以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职工养老保险和职工医疗保险,到当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即可。
《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15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因此,公司为正常离职的职工办理离职证明及离职相关手续,是法定义务。
劳动者正常离职,因用人单位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而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一般来说,只有正月初一、初二、初三这3天算国家法定节假日,其余4天是通过调休“借”来的。这7天加班工资的计算标准有所不同。根据相关规定,如果是初一到初三加班,公司应支付不低于工资的300%的工资报酬;其余4天,单位未安排补休的话,应支付不低于工资的200%的工资报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