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一旦签订,即具有法律效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均应履行合同约定义务。劳动者享有提出解除的权利,但应遵循相关法律的规定。《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如果辞职未做到提前三十日,也未以书面形式通知服装公司,程序.上不符合《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若双方协商达成一致,可当即解除劳动关系,无需继续履行合同约定义务。贾某因未履行法定程序而给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按规定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劳动合同法》第九十一条还规定:用人单位招用与其他用人单位尚末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给其他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