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效避开就业歧视
在企业招聘实务中,或多或少都会存在一些就业歧视,比如,一个怀孕七个月的女性求职者,恐怕没有几个企业愿意招用,其实这就构成了就业歧视。那么,企业应该如何避开就业歧视呢?本文作者谢炳城认为至少做到以下几点:
其一,招聘信息避免含有就业歧视内容。企业无论是通过各大网络招聘网站发布招聘信息,还是在企业门口或其他公共宣传栏张贴招聘广告,均应避开涉嫌就业歧视的内容。比如,对求职者的种族、民族、性别、宗教信仰、年龄、身高、长相、婚姻状况、党派等作出要求,作为应聘条件。通常情况下,学历、所学专业、职业资格证书、工作经验、外语水平、计算机水平等,不会构成就业歧视,企业可以在招聘信息中予以明确。
其二,面试通知或录用通知避免含有就业歧视内容。企业在筛选求职者简历后,通常会对基本符合招聘条件的求职者发出面试通知,或者,面试通过后,会向拟录用者发出录用通知。如前述,企业在发出的面试通知或录用通知中,同样需避开就业歧视的内容,以免“授人以柄”,本节案例“不要河南人”即是如此。
其三,特殊情形下,企业不构成就业歧视内容。通常来说,企业招用员工是否构成就业歧视,主要看有没有合理理由,有合理事由的,一般不认为构成就业歧视。合理事由一般包括:企业正当的生产经营需要、所招用岗位的特殊资格需求、法律法规明确的免责事由等。比如,煤矿企业招聘井下挖煤工人,通常只能招用男性,企业招聘信息中限定只招男性,不构成就业歧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