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弘扬企业优秀文化,在规章制度中明确要求员工诚信、不欺骗,应予倡导。但将劳动者“诚信、不欺骗”这类道德化要求,直接设定为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一要看是否与劳动组织管理有关,以免过度扩张企业用工自主权,二要看责任设定是否过重,是否侵害到了劳动者合法权益。
法院有权审查此类规章制度合法性与合理性,考量劳动者行为是否对用人单位利益、劳动组织管理产生重大影响或造成严重后果。用人单位超越合理权限对劳动者设定义务、确定罚则的做法不尽妥当,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更是影响到劳动者生存权的最严厉惩处,对此必须慎重。
员工因公司班车迟到,为避免工时、工资少算,自身劳动权益受损采取相应行为,事出有因且情有可原,根据劳动法原则,不宜参照适用用人单位的相关规章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