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保险并非女职工专享的福利待遇,凡是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包括男职工,都应当参加生育保险。用人单位依法按时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均可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
男职工的未就业未参保配偶,也可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用人单位未按照规定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或者未按时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其职工的生育保险待遇以及职工未就业配偶生育的医疗保险费由用人单位按规定的待遇标准足额支付。
生育保险制度的宗旨在于保障妇女因生育而暂时丧失劳动能力时的基本经济收入和医疗保健,这项制度既是国家和社会对妇女及家庭的关心和爱护,也是用人单位应尽的法定义务和社会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