贫困劳动者、城乡未继续升学初高中毕业生(以下称“两后生”)、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含新生代农民工、退捕渔民)、下岗失业人员、退役军人、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等群体可免费参加就业前技能培训。还可享受评价补贴。“免费培训”是指政府对基本培训服务的供给所发生的培训费用予以免除,具体按《职业培训目录》规定的培训时长和补贴标准开展。
对退役士兵技能培训,按人均2400元标准从就业补助资金中给予支持。
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两后生”参加培训期间,按每人每天50元标准给予生活费补贴。
高校毕业生在就业前可参加政府组织的短、长期补贴性职业培训。
1.参加职业院校、技工院校、民办培训机构举办的就业技能培训。
2.高校毕业生强技计划3-6个月专项培训。这是面向毕业当年及离校2年内的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的专项技能培训项目。主要是通过鼓励支持技师学院、高级技工学校依托优势专业,组织3—6个月的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帮助高校毕业生实现技能就业。高校毕业生本人承担不超过培训费的20%,其余部分政府予以补贴。
对子女接受技工教育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按每生每年3000元标准给予补助;对招收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学生并开展新技工系统培养的技工院校,按每生每年5000元标准给予培养经费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