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确实遭遇不公对待,千万别因为“打工人折腾不起”而放弃维权。
怂一怂无法有效解决问题,也不会让职场前路变平坦,更不利于重新出发。
我国现行法律法规下,以下概念在职场纠纷中易被混淆——
实习生试用期: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期满不能延长。
孕产期、哺乳期: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务合同。
解除劳动关系: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岗位仍不能胜任的,用人单位需提前三十日通知本人,并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
不能胜任工作:用人单位需证明劳动者不能胜任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任务,或同工种同岗位人员的工作量,为此,用人单位应当提供充足证据。
关于调岗:企业需证明已对劳动者进行工作技能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调岗行为必须合理,不能与员工原先工作毫无关联。
“末位淘汰”: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期限内通过“末位淘汰”或“竞争上岗”等形式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为由,请求用人单位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支付赔偿金。
明确以上法律界定基础上,收到公司裁员风声保持警惕,立即收集相关证据,包括劳务合同、考勤记录、工资与社保缴纳证明、升职调岗通知等等。
特别要注意的是,公司为应对裁员颁布的新制度要审慎回应,必要时明确抗议或保持沉默,否则不利于举证和仲裁。
打工人不是人上人,但也不是任人宰割的灵魂。如果被时代浪潮卷退,职场人应加紧自我修炼,重返舞台;如果遭遇非法裁员,也能积极取证、审慎应对,善用法律武器合法维护自身权益。
职场虽有寒冬,但我们依然笃信:每一个冬日的句点,都是春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