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才市场对招聘单位进行资质审核要求及相关规定条款
根据国家人事部、国家工商管理总局修改的《人才市场管理规定》的决定<人事部第4号令>,人才市场对招聘单位进行资质审核的要求及相关规定的条款内容如下:
第二十四条、人才交流会应当由具备国家和当地政府规定条件的人才中介服务机构举办。举办者应当对参加人才交流会的招聘单位进行资格审查,对(在人才交流会活动举办期间)招聘的各项活动进行管理。
第二十六条、用人单位公开招聘人才,应当出具有关部门批准其设立的文件或营业执照(副本),并如实公布拟聘用人员的数量、岗位和条件。
第二十七条、用人单位招聘人才,不得以任何名义向应聘者收取费用,不得有欺诈行为或采取其他方式谋取非法利益。
根据以上三条规定所述,人才市场的职责在于仅对招聘单位的资格进行审查,并管理人才交流会上招聘过程中的各项活动。人才市场对于任何招聘单位与求职者之间(包括在广西人才网上进行的招、应聘活动)因劳动时间、费用、薪酬等所造成的任何纠纷,概不负责。
求职安全声明
求职面试结束后,求职者必须全部承担由于本人主动向招聘企业投递简历所存在的一切风险。
一、求职人员有权拒绝向用人单位交纳任何费用或抵押证件。如发生类似情况,请立即索取相关收据及证明保存,但求职者本人须全部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二、求职人员在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时,如签署方的单位名称不一致,请核实其资质;其次请留意合同中相关条款的合法性;
如求职人员遇到以上情况或是在工作中,发现用人单位有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或《人才市场管理规定》“第二十七条条款”,请拨打当地劳动监察部门电话寻求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