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原劳动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劳动关系的认定要素主要在于:
1、主体适格;
2、劳动者提供劳动并接受管理、用人单位支付相关报酬;
3、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的业务组成部分。在劳动关系中,劳动者在身份上、组织上、经济上均从属于用人单位,用人单位成为劳动力的支配者和管理者,双方之间形成一种以指挥和服从为特征的管理和被管理关系。
在司法实践中,合同的签订及社会保险的缴纳只是判断双方是否建立劳动关系的要素之一,而非唯一。在具体的案件中,法院更会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履行的实际状态进行判断双发是否成立劳动关系,而非仅从社保缴纳、劳动合同是否具备判断双方是否存在劳动关系。建议企业在实际用工时,应特别注意实际履行过程中的规范、合理,及对员工的日常管理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