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一般来说,劳动者主动辞职,用人单位不需要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不过如果是用人单位的违法行为导致劳动者辞职的,用人单位仍应支付经济补偿金。
一般来说,劳动者主动辞职,用人单位不需要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不过如果是用人单位的违法行为导致劳动者辞职的,用人单位仍应支付经济补偿金。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
一是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是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是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是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五是用人单位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劳动者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另外,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此种情形,用人单位也应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根据上述规定,除非是劳动者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否则,劳动者以不加薪为由提出辞职,不能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