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少刚毕业的应届生们,欣喜于找到合适的工作之时,却被告知由于已经签署了三方协议,所以不用再签署劳动合同了。拒签劳动合同的企业,同学们还是拒绝吧。
所谓的“三方协议”只是学校、学生与用人单位之间签订的一份劳动关系,虽然具有法律效力,但是该法律效力自学生到用人单位报到之日起就停止生效了。也就是说,如果有企业诓你说三方协议已签,无需再签劳动合同的话,那么同学们,要么据理力争,要么就和这家单位再见吧。
话说到这,也不妨再和各位简单解释一下为什么如果企业拒签劳动合同,咱们就离开这件事。劳动合同,简单来解释就是一件软猬甲,熟悉武侠小说的各位肯定清楚,软猬甲其实就相当于咱们今天的防弹衣,可谓刀枪不入,堪称护身神器。劳动者有了劳动合同,就意味着在这段劳动关系中有了护身法宝,无论企业是拖欠工资也好,恶意加班也好,非法辞退也好,我们都能凭借手中这一份护身法宝,在国家司法面前,合理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那么三方协议呢?理论上讲,它是由国家教育部统一印制,并规定了学生、用人单位、学校三者之间在毕业生从毕业到找到第一份工作之间的基本要求,在一定时间内是具有法律效力的。但是这段时间十分有限,仅是在找到第一份工作之后就失效了。因此,企业若想用三方协议来替代劳动合同的,必定是存着一些不是很能上台面的想法,所以奉劝各位:第一份工作再心仪,只要拒签劳动合同的,也就没必要有继续为其劳动的想法了。
还有一点补充给各位:如果企业拒签劳动合同,那么各位即使跳槽,也没必要担负任何法律责任。从某种层面上来说,也算是企业拒签劳动合同之后给自己埋下的坑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