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应当以书面的形式订立,具体内容包括: (1)合同期限; (2)工作内容; (3)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4)劳动报酬; (5)劳动纪律; (6)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 (7)社会保险、福利待遇; (8)违反劳动合同应当承担的责任; (9)双方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款项。其中前八项为法定条款,第九项为协商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