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来老龄化问题越来越受人瞩目,不可避免地牵扯到女子回家探亲难的问题。“独生子女探亲假“这一话题时隔三十多年,重回大众话语之中。
这个福利已有几十年历史!
没错,这个假并不是近年才被发明的,而是已经有好几十年的历史。它原本属于“体制内”职工福利,但不少企业也会在劳动合同中约定探亲假。
1958年2月9日国务院发布《关于工人、职员回家探亲的假期和工资待遇的暂行规定》,职工探亲假制度从此初步形成。
1981年国务院发布《国务院关于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
凡在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和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工作满一年的固定职工,与配偶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以享受本规定探望配偶的待遇;与父亲、母亲都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以享受本规定探望父母待遇。
特别是1981年的规定
已经对假期天数都作出了明确的规定
探望配偶:每年给予一方探亲假一次,时长30天。
未婚职工探望父母:每年一次,时长20天;或两年一次时长45天。
已婚职工探望父母:四年一次,时长20天。
除了事业单位之外,其实有很多企业在和员工的劳动合同中也会约定“探亲假”。特别是一些工作性质特殊,在法定节假日难以保障休息的岗位职工,如保安人员、海外建设人员等,往往会和劳动单位约定一定时长的“探亲假”。
看了上面文字之后是不是跟小薪一样纳闷:怎么我就从来都没享受过这等好事呢?!
探亲假出台30余年
“常回家看看”为何这么难?
浙江大学法学院副教授许建宇在接受采访时表示,我国当下探亲假制度的执行情况变得越来越不理想,这一制度在不少用人单位已形同虚设甚至被有意无意地“遗忘”。
究其根源,除了执法不力的外因之外,现行探亲假立法本身捉襟见肘、严重滞后亦是不容忽视的重要内因。想要占到探亲假的“便宜”没那么容易,但是近年有不少省份已经出台了“独生子女护理假”,再次引发社会热议……
不少独生子女表示:错过了探亲假,不能再放过护理假!
“独生子女护理假”,是指独生子女父母患病住院期间,用人单位应给予的假,且不得扣减陪护期间的工资、津贴与奖金等福利。
数据显示,截至2018年底,中国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有2.49亿人,占总人口17.9%。独生子女家庭的养老问题逐渐显现。为帮助独生子女家庭减轻负担,各地方政府近年来陆续出台了“独生子女护理假”等相关政策。
截至今年3月,全国至少已有14地落实了“独生子女护理假”相关政策,另外还有4省份也针对“独生子女护理假”提出了相关建议。
全国14个地区已经陆续实施独生子女护理假,但全国各地的实施标准并不统一,最长假期达到20天,最短不超过一周。
值得一提的是,为了保证政策落实到位,部分地区同时规定了一些制度上的保障,如福建规定:如果用人单位不支付独生子女护理期间应享有的工资福利,人社或有关部门将责令限期给付,情形严重的单位将被列入拖欠工资“黑名单”等。
护理假可以缓解独生子女在照顾老人和繁忙工作中的选择压力,也能帮助他们表现自己的孝心,体现出政策背后的温暖和关怀。
但是,也有观点对政策能否落实存在许多担忧。比如:从企业角度来看,政策的出发点是值得肯定的,但严格执行员工护理假,意味着企业用工成本的增加。特别对于一些私人小企业,有时连正常的双休日都不能保证,更不要说新出台的护理假了。另一方面,从员工角度来看,有人调侃,恐怕有假也不敢休,怕单位“休”了我。
所以,一项政策的出台,如何去落实好才是关键。各地政府也表态,要对护理假政策的执行情况加强管理,对于拒不执行的企业进行相应的警告和整改,或者将这些企业加入诚信黑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