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规定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最低工资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报国务院备案。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最低工资”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其所在企业应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正常劳动”是指劳动者按劳动合同的约定在法定工作时间内从事的劳动。李某虽然没有完成工作任务但按照劳动合同所约定在法定工作时间内从事了正常劳动公司就应该支付李某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劳动报酬。李某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中有关“未完成任务不予发工资”的条款违反劳动法的规定应属无效。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迫使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和经济补偿并支付赔偿金……(五)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由此可见李某可以依法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公司支付其六个月的工资。
目前我国劳动力市场供大于求一些劳动者求职心切与企业签订类似“完不成任务不予发工资”等法律禁止的条款一旦发生纠纷企业往往以事先有约定为借口拒绝承担责任。在此提醒劳动者切莫盲目求职从而忽视了自身合法权益的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