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人社部公布了2019年人社部公布全国各地区月最低工资标准情况(统计截至2018年12月)。
根据图表我们可知全国月最低工资标准最高的省份是上海其次依序为广东、北京、天津、江苏、浙江这5个省份——
月最低收入标准均超过2000元。
那么关于“最低工资标准”你应该了解以下这些事项
一、关于“最低工资标准”的定义。
所谓“最低工资标准”根据百科可知是指劳动者在法律规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了相应的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所需支付劳动者的最低金额的相应劳动报酬。
根绝我国现行实施的《最低工资规定》其中明确指出
“最低工资标准一般采取的是月最低工资标准和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的形式。其中前者适用对象限于全日制就业劳动者后者适用对象限于非全日制就业劳动者。”
二、“最低工资标准”实施的意义。
“最低工资标准”的实施实际上是保障了劳动者的权益居多。
首先该标准中规含了包括对于加班工资、社保费、休带薪假、到手工资等在内的薪资最低标准。
1、最低工资的上调意味着对应加班工资的最低计算基数会随之上调。
包含平时上班时间、休息日时间、及法定节假日时间的加班工资计算基数会在原先对应的1.5倍、2倍、3倍进行上调。
2、最低工资的上调意味着到手工资也会直接提升。
对于以“基本底薪+提成”作为工资构成的人员来说(尤以基层劳动者、销售人员为甚)最低工资标准的上调能直接影响其到手工资的增长与否。
3、最低工资的上调意味着休带薪假人员的薪资也会对应提升。
正常条件下每家公司都会有自己规定的带薪假期如年假、产假、工伤假等。休这些假期的人员一般领的都是最低工资标准规定的对应薪水。如此你懂了吗?
三、“最低工资标准”背后的你不能不知道的那些事。
(一)关于包不包含“五险一金”这事
严格来说最低工资标准里有无包含“五险一金”这事不属于硬性规定而是由当地人社局自行界定。
例如→
四川、贵州均规定最低工资标准应包含个人所需缴纳的五险一金;北京、上海则明确五险一金不包含在最低工资标准中要求用人单位另行支付。
(忽然有种帝都、魔都不如火锅之都的赶脚是怎么肥事?...)
(二)关于“严令禁止以下补贴进入最低工资标准”行列这事
(划重点了啊!)
以下情节事项不包含“最低工资标准”如有包含记得维权~~
1、加班、加点的额外工资;
2、中班、夜班、低温、井下作业、有毒有害环境作业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补贴;
3、我国法律、法规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等。
(三)关于工资低于“最低工资标准”如何维权这事
如果在剔除上述这些不允许计算入最低工资标准的事项补贴后意外发现自己的薪水居然还够不到最低工资标准这一线怎么办?
给你支支招→
1、拿起电话拨打“12333”向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投诉;
2、向当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各地机构热线不一大家请自行找度娘啊);
3、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申请仲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知道你们有的人懒觉得估计投诉了也就只能拿回拿点小工资。别急这就来告诉你们为何要维权!)
(1)这是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大义凛然了点?);
(2)这是在警示其他用人单位不要知法犯法树立良好的社会风气(大格局了喂!);
(3)最重要的一点是若用人单位违反了这一最低工资标准规定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是会责令其在限定时间内补发所拖欠工资并且将会按照情节严重与否责令用人单位赔偿劳动者1—5倍工资!(这是考试范围!)
四、“最低工资标准”不适用于哪些情况。
前面咱们说了“最低工资标准”是保障了劳动者的权益居多。但是辩证法教育我们事无绝对。
企业也不能一味地当冤大头是不是?
因此下述情况企业有权支付劳动者低于“最低工资标准”划定的工资——
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公受伤休假的此时用人单位虽也需支付一定薪酬但可以只支付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80%即可。
当然少发≠不发!
2、若发生员工已被招募但短时间内一时无法为其安排岗位者此时应支付劳动者最低工资标准线的70%。
即所谓“待岗”情况下企业节约成本的一种合法形式。
3、劳动者休“事假”的用人单位自行决定有权且合法可以不支付对应时间段薪资。
综上这堂给你们补习的关于“最低工资标准”的课你们学到精髓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