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8日,记者从衡阳市召开的第五届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上获悉,2025年1月1日起,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再优化,取消贷款次数限制、优化住房套数认定标准、调低第二套房首付款比例。
会议审议通过了《衡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阶段性调整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的通知》《衡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调整衡阳市住房公积金缴存标准的通知》《衡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上缴2024年度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的报告》等议题。
会议明确,2025年1月1日(含)之后,缴存职工家庭没有未结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在衡阳市行政区域内购买自住新建商品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不受贷款次数限制;在衡阳市行政区域内购买自住新建商品房的缴存职工,住房套数以所购住房所在区(市)县的住房套数核算;缴存职工购买首套或者第二套改善性自住新建商品房申请公积金贷款的,最低首付款比例统一调整为20%,组合贷款同步调整。
记者还从会议上获悉,1-11月,衡阳市共归集住房公积金53.83亿元,提取住房公积金36.17亿元,发放贷款10.07亿元,实现增值收益3.41亿元。归集扩面也取得新进展,新增开户单位366个,新增归集人数19315人。
会议指出,要持续用力推动衡阳房地产市场止跌回稳,此次住房公积金政策再调整、再优化,释放了更加积极的信号,政策力度强于以往,有利于市场预期改善、促进楼市交易更趋活跃。
会议强调,要把准政策定位,实施更加积极有为的惠民政策,用好用活各项政策,大力提高住房公积金使用率,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要保障资金安全,建立更加合理规范的资金管理机制,规范资金调度,优化资金存放,按照“白名单”制度,做好“保交房”重点工作;要加快数字发展,打造更加高效便捷的服务品牌,充分运用大数据技术、“互联网+”,让更多的服务事项“网上办、掌上办、就近办、一次办”;要加强队伍建设,建立完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锻造更加务实清廉的管理团队,为加快推进区域中心化进程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