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将老百姓最为关心的个人所得税“起征点”从3500元调整为5000元这一政策加快落地,从10月1日起率先实施。
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院长刘尚希认为,个税“起征点”率先落实体现了个税法修订的初衷。个税“起征点”提前到10月1日实施,目的是让更多人现在就能享受减税红利,这是一个特别规定,以往从来没有这么做过。
在8月3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财政部副部长程丽华表示,个税“起征点”的提高将使得个税纳税人比例大幅下降。仅以基本减除费用标准提高到每月5000元这一项因素来测算,修法后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占城镇就业人员的比例将由现在的44%降至15%。
这次个税法的修订除基本减除费用标准外,还新增了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普通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赡养老人支出6项专项附加扣除。具体的扣除方法方向已经明确,细则将见于新个税法实施条例。刘尚希认为,扣除方法将会充分考虑公平性和可操作性。
此外,会议强调,目前全国养老金累计结余较多,可以确保按时足额发放,在社保征收机构改革到位前,保持现有征收政策不变,同时抓紧研究适当降低社保费率,确保总体上不增加企业负担,以激发市场活力,引导社会预期向好。
会议决定,完善政策确保创投基金税负总体不增;部署打造“双创”升级版,增强带动就业能力、科技创新力和产业发展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