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为其代缴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费。个人可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避免养老保险中断缴费。
注意哦!失业人员领金期间,以个人身份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不影响其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按现行国家政策规定,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可以在本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60%-300%之间选择适当的缴费基数,缴费比例为20%,缴费方式比较灵活,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择按月、按季、按半年、按年缴费。
目前,除个别超大城市外,各地均已放开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户籍限制,灵活就业人员可选择在户籍地或就业地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按现行政策规定,灵活就业人员为自愿参保灵活就业人员,中断缴费后可继续缴费,中断前后缴费年限累计计算,达到待遇领取条件时按月领取养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