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第十三条初次就业的工作人员与事业单位订立的聘用合同,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过后,不予转正情况有哪些?有什么样的程序?是不是可以按照公务员法规定,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任职?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第二十六条第二款规定,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人员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