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看团建活动和工作有无关联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执行<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二)》中第四条规定:
职工在参加用人单位组织或者受用人单位指派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活动中受到事故伤害的,应当视为工作原因,但参加与工作无关的活动除外。
实践中
比如参加单位组织的运动会等文体活动是单位安排的从事直接关系本单位利益的正当活动,可以被认定为工伤。
比如单位同事间聚餐、娱乐等与工作不相关活动中受伤的,一般不能认定为工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