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异地医保怎么转到当地
1、对于存在接收机构的情况,建议相关投保人通过用人单位来完成医疗保险的申请与办理工作。
2、若无法找到合适的接收机构,则需在原有的基础医疗保障关系解除之后的三个月以内实现新账户的入账注册以及缴费事宜。
3、在进行医疗保险关系迁移过程中,允许将城巿职工基本医保、城巿居民基本医保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这三类不同类型的医保关系进行自由转换。
《社会保险法》第三十二条
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医疗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二、异地医保住院怎么报销
1、在异地就医回本地报销需要的手续是:
(1)参保人员准备住院病历、费用清单、医疗费用原始凭证、出院病情证明(包括治疗经过)、医保卡、本人银行账号(复印件)、身份证、户口本、转院手续或证明、有效住院发票等材料。
(2)携带有效报销材料去市城乡居民医保经办机构报销。
(3)市城乡居民医保经办机构完成报销手续后,将报销款直接打入相关银行账户内。
(4)在外地医疗机构住院的,具体报销比例各地有所差异,并且每年都可能调整。
2、下列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1)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
(2)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
(3)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
(4)在境外就医的。
三、社会保险是一种为丧失劳动能力、暂时失去劳动岗位或因健康原因造成损失的人口提供收入或补偿的一种社会和经济制度。社会保险的主要项目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九条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