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我国现行相关法律条文与规制,各项劳保审批表格与相关申请资料须由各申办主体统一提交至所在城市的劳动安全防护管理总局,对外服务窗口会在收到其申请之日起,经过严格审查与核实,确认申办者具备法定伤病提前退休的资格,并且在整个过程不超过二十日的时间内予以完善的办理。
对于那些根据特殊工种规定而需办理退休手续的在职员工来说,在初步审核并获得通过之后,正式审批之前,将会公开公示其预计退休的具体时间以及其他相关信息,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
若经过了公示且在这期间无任何群众向相关部门举报或者提出质疑的话,那么劳动保护行政主权机关便可以批准该项退休申请。
同时,对于那些由单位或者个人档案托管机构负责的申办者,他们有义务在十日内将最终审批结果及其不合格的原因贯彻告知申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