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保险待遇
(一)生育津贴
(二)一次性生育补助金(1200元)
(三)生育医疗费
(四)因生育、终止妊娠引起并发症且在产假期间进行治疗的医疗费
(五)职工施行其他计划生育手术以及由此引起并发症的医疗费
注意:
早孕反应、保胎所发生的的费用,不孕症治疗所发生的的费用,人类生殖工程(如试管婴儿)所发生的费用目前不属于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参保职工必须到定点医疗机构(含符合条件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生育或者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才能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生育津贴标准发放标准
上年度用人单位职工月均缴费基数/30天*产假天数。
生育医疗费用的报销标准是什么?
生育医疗费用的报销标准为定额付费,按照医院等级的不同、生产方式的不同而各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