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加人每年缴纳个人养老金额度上限为12000元,参加人每年缴费不超过该缴费额度上限。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发展情况等因素适时调整缴费额度上限。
参加人可以按月、分次或者按年度缴费,缴费额度按自然年度累计,次年重新计算。